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意见,现决定开展2018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受助对象必须具备上海学籍,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
二、申报时间
申请助医的学生请于2018年10月8日--12日将材料报送学校红十字会,同时,所在院系登录上海市红十字会博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学校红十字会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进行集中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
1、申请助医的学生如实填写“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
2、院系完成网上系统的申请信息录入(院系有学生需要申请助医项目时,请电话联系校医院54345230,索要登录账号及密码)。
3、校红十字会审核后,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市红十字会。
(二)相关材料包括:
1.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即可);
2.申请助医对象提供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等复印件;
3、申报表中“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说明”一栏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并加盖就读院系公章,院系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闵行校区门诊部303室,两表格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 xsjiang@mail.penthousepinups.net。
四、注意事项
1.受助对象必须符合本通知“受助对象和条件”规定,且本人病情已经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2.受助对象须从未享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救助。
3.学生的助医申请材料须由学校红十字会统一提交市红十字会。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
2.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 蒋学胜 电话: 5434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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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红十字会
2018年9月25日